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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21年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4-25    浏览:

法大研字〔2021〕20 号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1〕1号)、《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1〕2号)的相关规定,由全校范围相关学科和教师团队自主申报,综合考虑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需要、项目申报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经学院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按照择优立项原则,共评选出16个示范性教学案例编写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1万元;15个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3万元(根据建设周期按年度划拨,每年1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经费使用说明及经费项目号将在经费划拨完成后另行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应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旧1号楼316)签订项目承诺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申报书的规划内容,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结项。

    通过评审予以立项并验收合格的教学案例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及编写者。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5日

    附件:2021年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专项建设立项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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