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6] 40号)、《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技能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6]41号)、《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法大研字[2016]42号)的相关规定,由全校范围相关学科和教师团队、学院自主申报,综合考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课程设置、项目申报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经专家评审,共评选出19个教学案例、5门实践技能课程、11个联合培养基地予以立项建设。
现将拟立项建设的教学案例、实务技能课程、联合培养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书面提出。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8908574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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