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和实践智慧,培养学生基本的职业素养,增强自身的发展潜力和竞争力,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在加强专业理论教学同时,决定建设并开设系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技能课程,强化以实际能力为重点的实践教学环节,促进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和要求
实践技能课程是以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能力为主,以短课时安排的实践型课程。
1.课程一般以专业方向为基础,以专业学位类面向的主要职业领域开设。一般为18课时,计1学分,课程性质为选修课。
⒉课程建设应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以实际能力培养为重点,形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考核标准等。
⒊教学内容应反映专门领域实践规律、运行机制和对专门人才实际能力的基本要求,应反映专门领域职业要求、职业经验以及处理问题技巧等。
⒋教学方法采取以经典案例、实践素材和模拟、视频、观摩等情景还原等方式进行分析指导,加强教学双方的互动与交流。
二、申报条件
⒈实践技能课程建设项目申报采取团队申报方式。团队负责人应为实务领域的兼职导师,成员可以由专职教师和实务部门骨干组成。
⒉团队负责人应有本领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理论造诣,并有与专业相关的成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⒊团队负责人和成员热心人才培养工作,曾担任过研究生课程教学或指导工作,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律。
⒋团队成员能长期建设该课程并担任该课程教学任务,能调动其他资源用于教学。
三、评审与管理
⒈2016年度拟立项建设6门实践技能课程,希望各培养单位制定实践技能课程建设计划,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⒉实践技能课程建设项目,由负责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技能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⒊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立项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批准之日起一年。
⒋研究生院划拨专项建设经费,每门实践技能课程建设项目资助2万元。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所在学院(中心)负责制。经费使用范围依照学校财务处相关经费使用规定执行,并接受财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
⒌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形成完整的课程大纲、教学计划、教学方法、课件、讲义等材料。研究生院将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合格后予以公示结项。
四、申报时间
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30日之前将《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技能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8908574,邮箱:zyxwb@cupl.edu.cn。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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