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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13    浏览: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创新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深化我校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关系,拓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主体,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⒈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实施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规定,凡符合设立条件的联合培养基地均可申报。

⒉申报时须提交《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建设申报书》和《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⒊研究生院将根据办法规定进行评审立项。2016年计划立项建设联合培养基地10个,每个基地资助专项建设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联合培养课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等。经费使用范围依照学校财务处相关使用规定执行,并接受财务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

⒋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对于已立项的基地,研究生院将根据每年建设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申请专项经费,予以持续支持。

⒌请各培养单位制定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做好申报工作,于9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8908574,邮箱:zyxwb@cupl.edu.cn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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