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批准2023年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法大研字〔2023〕32号),2023年研究生院对10个专业学位教学案例、10个联合培养基地批准立项建设。根据项目建设周期,研究生院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结项验收或年度评估,请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学院根据立项要求,对照建设目标做好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3年度教学案例项目
1.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结项报告书》(附件1)及项目成果。项目成果至少包含4个案例,每个案例包含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具体要求见《案例编写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附件2)。
2.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结项,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3),由研究生院审批后准予延期半年或一年。
3.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且没有申请延期结项的,将作未结项处理并予以公布,今后不得获批其他专业学位教改项目。
4.如有出版计划的教改项目成果,在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出版,并请在封面注明以下内容:
(1)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教学改革建设项目资助
(2)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编写项目
5.鼓励通过结项验收的示范性教学案例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等机构开展的案例征集活动。对入库案例,研究生院将予以配套经费资助。
二、2021、2022、2023年度联合培养基地项目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为三年,每年对建设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评估。请相关学院根据项目申报书和联合培养计划内容,对2021年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周期内的主要举措、接收研究生实习情况及取得成效等进行全面总结,提交基地建设结项总结报告;对2022、2023年联合培养基地上一年度的建设情况、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成效、下一步建设计划等进行年度总结,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三、提交时间
请各示范性教学案例项目负责人于6月28日之前提交《结项报告书》、项目成果、总结报告、延期申请表等材料;相关学院于8月30日之前提交联合培养基地结项总结报告、年度总结报告等材料。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邮箱,纸质版需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彭老师、周老师,电话:58908459,58908574;
邮箱:zyxwb@cupl.edu.cn;
办公地点:教学图书综合楼808。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2.案例编写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
3.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4.2023年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5.2021、2022、2023年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