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研字〔2021〕4号
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
为加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做到客观、真实、及时地反映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现状,以便更有效地组织和开展各类专业培养活动,为法律硕士建设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法硕教指委)开发了“全国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基础信息平台”。根据法硕教指委通知要求,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基础信息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填报模板详见附件2。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具体负责人员,根据分工(附件1)认真填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填报工作,提交电子版至zyxwb@cupl.edu.cn。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3910309344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