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第五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文字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开展我校案例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请相关培养单位按照法律教指委通知精神,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编写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标准》,参考学位中心2024年主题案例征集工作中《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主题案例编写指南》关于“教学型案例”等具体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编写教学案例(详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请相关培养单位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案例(word格式)发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邮箱:zyxwb@cupl.edu.cn。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严把质量、择优推荐,确认学校推荐名单。
三、其他事项
1.案例编写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确保案例在意识形态等关键问题上保持正确方向,并对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为原创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
2.对通过评议审议并收录入库的案例编写成员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专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评聘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教育教学业绩成果。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周老师,58908574。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白老师,82509438;郝老师,82509233;张老师,65153039;王老师,65153083。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