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下午,2020级应用型法学博士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司法前沿》课程第四讲在教学图书综合楼0110教室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治观”专题授课。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刑事法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本次授课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刑事法治方面的法治思想,阐述了十个重要理念。
第一个理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政法单位这个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第二个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第三个理念:保证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这一理念有三个不同层次的要求,第一个层次是实现司法公正,第二个层次是实现个案公正,第三个层次是实现人民群众可感知的司法公正。
第四个理念:坚持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刑事司法领域违法违规干预问题。要做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干预案件的登记和追责制度。
第五个理念: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
第六个理念:除恶务尽,维护国家政权和政治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七个理念: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效防范冤假错案。
第八个理念: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具体制度包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缺席审判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强制医疗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等。
第九个理念:重视产权保护,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
第十个理念:执法办案要坚持法理情兼顾,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胡云腾专委对这十个理念的深入阐述,让同学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刑事法治观有了更深切的认识,《司法前沿》第四次授课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