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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卫忠检察官从未成年人检察角度谈新时代的未成年人司法
——应用型法学博士生《司法前沿》课程第一讲顺利举行

日期:2021-07-12    浏览:

202178日上午,2020级应用型法学博士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司法前沿》课程第一讲在教学图书综合楼0110教室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以未成年人检察为视角作“新时代的未成年人司法”专题授课。

史卫忠厅长讲授内容由三部分组成,新时代的未成年人司法应有的新认知、面临的新形势和发展的新方向。第一部分应有的新认知,史卫忠厅长先指出当下司法界对未成年人司法存在某些认识偏差,从而明确未成年人司法是衡量国家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具有改变司法认知的显著效果,是推进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领域,承载着强化违法犯罪预防的治本价值,并且具有推动社会治理进步的特殊功能。他特别选取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制作的视频《微光》,生动展现未成年人司法的深刻意义。

第二部分面临的新形势,史卫忠厅长指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正从理念、原则、内容、程序、方式和作用六方面发生着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初步形成。他梳理了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发展历程,强调这是一场历经波折的不懈探索,也是一场弥足珍贵的创新实践。未成年人检察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所面临的新形势,具有司法保护的要求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加突出以及具体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的特点。因此,要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的高度,推动党的未成年人检察事业不断深化,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开展,把国家法律保护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

第三部分发展的新方向,史卫忠厅长总结出新时代的未成年人司法应遵循 “惩、防、教、治、责”五字要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实行依据要充分考虑特殊的对象、原因、目的,解决路径要贯彻“立足国情、稳步推进、问题导向、积极作为”的原则。主要任务是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模式要坚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一体化,最终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系统保护的发展目标。

史卫忠厅长的授课启发同学们深入思考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司法前沿》第一讲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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