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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用型法学博士”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培养工作座谈会召开

日期:2019-10-21    浏览:

10月17日上午,我校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用型法学博士”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培养工作座谈会在海淀校区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局副局长李广宇,政治部宣传教育部部长连丹波,教育培训处处长向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邓云,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处处长秦海威;我校校长马怀德,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何欣;应用型法学博士生导师代表阮齐林、李永军、来小鹏教授和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主持。

续签仪式上,常保国分别从应用型法学博士的报考条件、招生录取、培养特色、师资配备等方面介绍了近年来应用型 法学博士人才培养的具体情况。自2012年、2013年分别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签署“应用型法学博士”招录培养合作协议以来,我校已从检察院、法院系统招录75名应用型法学博士生,其中已毕业学生19名,毕业率达47.5%。他希望通过本次签约,可以与两家单位拓宽合作领域、细化合作方式、完善合作机制,合力打造“应用性法学博士”这一高端特色人才培养项目。

随后,马怀德校长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分别与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广宇、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邓云签署“应用型法学博士招录培养”合作协议。

(我校与最高人民法院续签“应用型法学博士”招录培养合作协议)

(我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续签“应用型法学博士”招录培养合作协议)

签署仪式后,马怀德校长发表讲话,他代表学校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多年来对应用型法学博士招录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倾注大量心血的导师表示感谢。他指出,“应用型法学博士”这一特色项目是高端法律人才培养的大胆探索和有效创新,招录的学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一定的理论基础。学校以培养高端人才为目标、秉承“精加工、大门类”培养理念、制定了单独的培养方案,提高学生理论水平和学术造诣。他充分肯定了应用博士的联合招录培养模式:招生方面由合作单位与学校共同组织、双重选拔,保障生源质量;培养方式上采取校内外导师协同培养模式,体现培养特色;论文方面针对应用博士特点,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业务领域进行论文选题与撰写,合作导师参与评阅和答辩。他表示,应用博士的培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切实做到了打破高校和社会壁垒,将实务部门的优质教育资源引入高校。本次续签协议,充分表明了三家单位继续合作的意愿和决心,学校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最后,马怀德还希望通过应用型法学博士多年积累的培养经验,以国务院学位办探索设立法律博士为契机,在三方共同努力下,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招生规模、完善培养流程,向社会输送更多高端实务型法治人才。

续签仪式结束后,与会代表就应用型法学博士生的培养工作进行广泛座谈。

研究生院王振峰副院长对应用型法学博士项目的设置初衷、培养方案的设计、课程体系的完善和培养过程的特色作了重点说明,该项目对高端型、领导型和专家型人才培养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他还简要介绍了未来在完善培养方案、建立教师资源库、保障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初步设想。

随后,导师与学生代表就进一步完善应用型法学博士培养模式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大家对该项目表示充分肯定,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强化学生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学习,二是共享优质实践资源,探索更丰富的授课形式,三是注重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引领性,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与撰写,提升论文质量,四是加强学生与导师的双向交流,完善学生与二级培养单位的沟通机制。

讨论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广宇发表讲话。他表示,应用型法学博士招生以来,培养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反响良好。该项目培养模式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学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他希望,在今后的培养工作中,以法律实践为基础,注重对法律实践的学术概括与理论分析,提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与学校共同承担培养工作,提升培养质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邓云在讲话中表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与中国政法大学在众多领域都有广泛合作,希望未来可以延续这一传统。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既是多年来合作的进一步深入,更是新时期加强合作的新平台和新起点。他提出今后的招录培养工作可以适度放宽报考资格,在招生条件和录取专业上扩大范围;强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建立合作导师和兼职教师库,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同时,他还对学生在校学习提出要求,在当好学员的同时,还要当好联络员和宣传员。

最后,常保国副校长从三个方面进行总结。首先,将进一步深化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合作,希望合作单位在扩大招生规模、完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学校支持和保障;其次,应用博士生应处理好工学矛盾,珍惜在校学习时光,加强与导师的沟通交流,特别要注重论文质量,避免出现学术规范性问题;最后,研究生院要继续做好沟通、协调、服务工作,针对本次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提升培养质量。

(摄影/卢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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