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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座谈会

日期:2019-06-26    浏览:

6月25日上午,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座谈会在学院路校区召开。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分管副院长、中心主任、法律硕士各方向负责人、研工办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主持。

专业学位办公室主任万青首先通报了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水平评估结果和总体情况。随后从“师资队伍”、“培养过程”、“学业质量”、“社会评价”等几个一级指标和下设的二级指标介绍我校得分、排名情况,通过与高段位、高得分的院校对比,综合分析我校的优势与不足。

随后,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负责人针对本次水平评估和近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进行发言。大家将本次评估中的薄弱环节与培养方案修订相结合,根据本专业学位的特点初步提出在课程设置、实习实践、论文写作等各培养环节的改革措施;与会人员深入交流、探讨有关专业学位培养的经验与不足,并对未来的培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会议气氛热烈。

王振峰副院长通报了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情况。自2014年以来,我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网络课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系列研究生教材编写出版、案例库平台开发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随后,他介绍了我校《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的意见(草案)》的起草背景、目的和下一步改革措施。

常保国副校长做总结讲话,他认为本次座谈会为全校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提供沟通交流的机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校专业学位类别不断增加,培养规模不断扩大,但在创新培养模式、深化培养改革、提高培养质量方面,依然面临困难与挑战。他对未来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学校层面应加强宏观规划、规范制度建设、完善协调机制。特别是做好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科学设立评价标准,重点解决在集中实习、教学方式、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本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职业为导向的培养特点;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学习,吸取先进经验,提高培养质量;积极听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需求建议,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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