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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4-16    浏览:

学位办〔2007〕78号

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保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质量,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委托,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制定了《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现将该指导性培养方案转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研究,在培养工作中落实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本单位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于2008年3月底前报秘书处备案。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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