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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0-04-16    浏览:

各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贯彻落实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深化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指导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修(制)订形成《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25年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非法学专业毕业生)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5.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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