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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导师 及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1-11    作者:学位办公室    浏览: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树立为人师表典范,发挥优秀导师和团队在全面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导师、 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法大发〔202114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优秀导师及团队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完成2024年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认真落实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法大党发〔2017112号)文件精神,按照《评选办法》要求,本着立德树人为先、育人实效为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遴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导师及团队。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优秀导师评选范围为我校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

(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范围为由我校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基于共同承担课题,或共享平台,具有稳定合作关系和协同创新精神,共同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的学术群体。

(三)评选优秀导师10名,优秀导师团队5个。

三、评选条件

优秀导师评选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榜样示范作用强、教书育人成效显著;具有5年及以上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近3年主讲过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优秀导师团队评选条件:人才队伍结构稳定、整体育人效果突出、工作运行机制良好;团队成员应符合优秀导师的评选条件(近三年承担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居于本学科前30%的条件除外)。

优秀导师及团队评选条件详见《评选办法》,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师以及导师团队负责人和成员,不得参评和参与评议投票:

1.近三年有违反《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中规定行为或出现《中国政法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的师德失范行为的;

2.近三年出现过教学事故,或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规定,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3.近五年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有课程考试或其他考核不合格的;

5.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学位申请环节中未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评阅或者答辩,或近五年在学位论文三级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

6.近三年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因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党纪处分、行政处分以及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7.近三年有提供虚假材料参评优秀导师行为的。

四、提交推荐材料

推荐候选人采取基层(研究所、中心等)推荐,或至少五名研究生联名推荐两种方式。各二级培养单位应按要求组织填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优秀导师推荐表》、《研究生优秀导师团队推荐表》以及《研究生优秀导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和《研究生优秀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主讲课程、获得教研和科研成果、主持科研项目等信息按近三年填写,详见《推荐表》填表说明。相关材料、事迹应翔实、简练,并有事实、数据等支撑。

2.推荐导师、导师团队风采电子版照片各一张,要求横向且像素不低于800*1000,大小不得低于5M,请勿上传证件照,照片名分别为学院-导师姓名学院-导师团队名称

以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新综合科研楼807),同时将Word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学院-导师姓名学院-导师团队名称”)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cupl.edu.cn。联系人:王鹏昊,联系电话:5890842758908390

五、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二级培养单位要积极发动研究生教育一线导师、导师团队和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严格遵守评选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

2.优秀导师和团队推荐名额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执行。

3.各二级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按时报送。推荐表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315日。逾期不予接收推荐材料。

4.优秀导师可同时作为优秀导师团队负责人和成员,申报优秀导师团队。

5.往届优秀导师也可参加本届优秀导师申报,无连续申报限制。

六、材料初审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对各二级培养单位推荐候选人(团队)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团队)名单和材料提请评选委员会审议。推荐材料填写不完整、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提请审议。

七、评选委员会评选

3月中下旬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八、表彰与奖励

1.学校为获选者分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导师团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2.研究生优秀导师和团队获奖计入导师考核档案,作为导师考核和聘任的重要依据。

3.学校对优秀导师和团队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经验、成果通过校园网或展板等方式进行公开展示和深度报道。

附件:1.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

2.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3.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推荐表

4.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5.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

6.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额配比

7.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推荐名额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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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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