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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3号)

日期:2018-03-22    浏览:

根据学校实际,自2018年1月1日起,外国留学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中文博士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10万字,英文博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10万英文单词。

二、正文字数不包括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等的格式与字数要求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学院可在此基础上调整、制定相关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要求,并公布实施。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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