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调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环节培训费的通知​

日期:2019-01-01    浏览:

根据20181220日《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通知单》(〔20181号),现将《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环节培训费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4号)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第二条第(二)款:“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后,需一次性缴纳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12000元。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退费申请表》根据上述调整内容做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以上调整方案自201911日起执行。


研究生院

20191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