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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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1-01 浏览:次
根据2018年12月20日《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通知单》(〔2018〕1号),现将《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环节培训费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4号)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第二条第(二)款:“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后,需一次性缴纳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12000元。”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退费申请表》根据上述调整内容做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以上调整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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