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2023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第二批)已结束,本批次仅针对2023年上半年申请答辩资格审查,并拟于2023年下半年提交学位论文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相关材料审查情况与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账号开通情况已反馈至各办学单位,未缴费账号已于缴费截止之日关闭。学位办将于6月中旬陆续审核已缴费人员“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答辩资格申请信息,并开通“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账号。
相关人员须及时联系同等学力研修班举办学院分配论文写作指导教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申硕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末页记载的截止日期)完成学位论文、申请答辩,逾期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