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有关人员: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凡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均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即: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学位后(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采集指纹信息),本次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或者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后,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我校提出申请学位。否则,我校有权取消申请人申请学位资格(包括同等学力水平认定所涉及的考试、答辩资格)。
2021年上半年办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格审查”)及组织学位课考试按申请专业分2批进行,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参加学位课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防疫要求
根据北京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保护校内师生、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健康安全,参加本学期同等学力申硕资格审查、校内学位课考试人员均须提供“北京健康宝”(绿码)、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完成疫苗接种(最后一针接种)满2周以上证明(即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健康服务预约查询中查询疫苗接种结果为“疫苗接种完成”满2周以上)。
相关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北京健康宝”(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已完成疫苗接种”满2周以上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方可入校,并佩戴口罩。同时,限制每批次参加校内学位课考试人员1200人以下,学校将根据考试报名情况安排考位。学校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选乘公共交通来校。
建议:鉴于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同时,为节省申硕人员宝贵时间精力,建议尚未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学员,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申硕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报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再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课考试。
二、分批次办理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专业范围
申硕资格审查及学位课考试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
1、第一批次:仅限民商法学、国际法学、政治学理论、国家监察学(原纪检监察学)、行政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法商管理的申请人办理申硕资格审查、报名学位课考试。
2、第二批次:仅限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应用心理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新闻学、传播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的申请人办理申硕资格审查、报名学位课考试。
各批次工作日程安排详见《关于分批次组织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申硕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的通知》。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安排
1、“全国申硕平台”提交学位申请:6月3日-6月9日
2、“学校考试管理系统”预约、报考、缴费:6月3日-6月9日。因系统无法自动查询到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记录的学员,需通过系统提供已缴费证明,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实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缴纳本次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0日17:00前。
3、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或考试准考证:
(1)第一批次:6月15日之后
(2)第二批次:6月22日之后
4、现场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及图像:
(1)第一批次:6月16日-18日(周三-周五)9:00—11:30、14:00—16:30
(2)第二批次:6月23日-25日(周三-周五)9:00—11:30、14:00—16:30
备注:每个时间段仅安排300人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需提前在“管理系统”内预约办理时间,并按所选时间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未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或未按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5、学位课考试:
(1)第一批次:
6月19日(四门专业课):8:00-10:00、10:15-12:15、
13:30-15:30、15:45-17:45;
6月20日(两门公共课):8:00-10:00、10:15-12:15。
(2)第二批次:
6月26日(四门专业课):8:00-10:00、10:15-12:15、
13:30-15:30、15:45-17:45;
6月27日(两门公共课):8:00-10:00、10:15-12:15。
6、下载缴费电子发票:另行通知
四、申硕资格审查程序
1、“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6月3日-6月9日
申请网站: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此前未参加过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平台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否则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电子照片——必须为蓝色底色;
(2)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北京市;
(3)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4)申请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
(5)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否;
(6)学号及班级——可不填;
(7)院系——办班学院(即报名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的学院,请准确填写);
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申请”,申请状态中显示为“已提交”方算完成(绿色字体,详见下图),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关于重新资格审查】
对于因申硕资审有效期过期(五年内未通过全部考试,关于申硕有效期详见本通知第七项第1条时间节点)、逾期未申请答辩及因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包括查重、评阅、答辩)而终止申请程序的同等学力人员,当次申请学位无效,相关人员应主动提交申请,及时申请办理清退手续。未办理清退手续的人员,无法参加重新资格审查。
因以上原因造成当次申请学位无效打算继续向我校申请学位的人员,以及欲变更申请专业的人员,如计划参加本学期申硕资格审查(即重新资格审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重新在全国平台按前述要求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申请办理清退要求:
(1)提交方式:发送申请书、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至电子邮箱tdxl@cupl.edu.cn。
(2)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3)清退申请须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全国平台申请编号(全国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中可查询)、联系方式、申请清退原因、手写签字。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命名:申请命名格式“姓名+证件号码+清退申请”,邮件主题与申请文件命名一致。
2、“考试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及缴费
注册、报考时间、网上缴费时间:6月3日-6月9日;
打印预约办理单或准考证时间:
(1)第一批次:6月15日之后
(2)第二批次:6月22日之后
申请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考试管理系统
网址:http://tdxl.cupl.edu.cn
报考人员需在“管理系统”,按顺序完成注册、上传研修班培训费已缴费证明(仅部分考生需上传)、学位课报考、在线缴费、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等步骤。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人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需与全国平台所传照片相同;
(2)系统无法自动查询到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记录的学员,系统将提示上传已缴费证明,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实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完成报考科目、缴纳本次报考费用、打印准考证等后续环节,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9日前。上传已缴费证明形式包括:缴费发票(电子/纸质)、缴费截图、银行流水等。
(3)系统未提示上传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证明的考生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如后期发现有欠费情况,学校保留追缴欠费的权力。
(4)选择考试科目时可报考0-6门。本次只参加申硕资格审查但不参加学位课考试者,无需进入报考环节,即报考0门;
(5)仅参加资格审核,不参加学位课考试的申请人也要登录该系统,预约办理时间、缴费并打印预约办理单。缴费标准及下载电子发票等事宜详见本通知第五条“学位课考试”中相关内容。
3、下载电子发票
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下载地址: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网址:http://cwcwx.cupl.edu.cn/xysf/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
用户名:证件号码
密码:证件号码后六位
证件号码与“管理系统”内填报信息一致,身份证末位字母大写。
如确认学号和证件号码后六位正确,系统仍提示错误,请尝试密码000000
4、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第一批次需提供6月12日(含)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6月5日(含)之前“已完成疫苗接种”满两周以上查询结果。
第二批次需提供6月20日(含)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6月13日(含)之前“已完成疫苗接种”满两周以上查询结果。
否则均不得进入学校。
现场审查时间:
第一批次:6月16日-6月18日(9:00—11:30、14:00—16:30)
第二批次:6月23日-6月25日(9:00—11:30、14:00—16:30)
务必按网上预约时间办理,不按时间前来,学校有权不予办理。
现场审查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07教室
第一步:申请人交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审核当日现场领取,每人2份,请完整、准确填写。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2份,下载网址: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AE01D0823665FED2。表内各栏按提示填写齐全,不得过于简单,单位须盖章,负责人须签字并填写日期。每份《确认表》的首页夹放一份《鉴定表》。
(3)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4)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A.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办理时长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请申请人及早办理;
B.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需提交在上述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
C.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如未能在资审前取得学位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则需自行打印并填写《个人声明》(详见附件),夹放在表内“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位置。
(5)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不少于3000字)复印件2份。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填写《确认表》内“科研成果目录”页内容)。如科研成果未发表或仅有采稿通知,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提交正式出版刊物,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6)结业证复印件2份(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如未获得结业证,需在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之前获得,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7)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2份(向培训学院咨询领取,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由培训学院签发,须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如尚未获得该成绩单,需在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之前获得,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第二步:采集申请人指纹与图像。
第三步:指纹与图像采集后,现场打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抄写“本人承诺”、签字,学位办签字、盖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第四步:资审结束,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两份《确认表》,在将来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
如申请人不参加本次学位课考试,则在现场资审结束后即可离校(或离京)。
五、学位课考试
第一批次需提供6月12日(含)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6月5日(含)之前“已完成疫苗接种”满两周以上查询结果。
第二批次需提供6月20日(含)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6月13日(含)之前“已完成疫苗接种”满两周以上查询结果。
否则均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申请考试人员资格
(1)已通过申硕资格审查且在5年有效期内的学员。
(2)参加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含重新资格审查)的学员。
(3)参加我校申请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课程学习且已按要求缴纳培训费。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6月3日—6月9日
报名网站:“考试管理系统”
网址:http://tdxl.cupl.edu.cn。
学位课考试共计6门,包括2门公共学位课(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与4门专业学位课。报考学员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考试门数,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附件。
注意:报名考试专业需与“全国平台”上申请学位的专业一致,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如需更正专业,须申请办理清退, 重新资格审查。
3、收费标准
(1)2017年1月1日之后申请资格审查(含参加本次重新资审)的学员,在进行资审时一次性收取2000元培训费。本费用有效期为:自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如五年内被取消申硕资格,有效期自动终止。有效期内参加学位课考试(含补考)不再另行收费。
(2)2017年1月1日前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学员,学位课考试每科目收考试费300元。
4、支付操作说明
(1)首次报名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的以及2017年1月1日前在全国平台注册的人员,请点击按钮“去支付”缴纳“学位课程培训费”。
(2)2017年1月1日以后在全国平台注册且缴纳过2000元“学位课程培训费”的人员,此次报名考试无需缴费(被取消申硕资格的除外),页面不显示“去支付”、“确认缴费”按钮。
(3)如确认本次报名已完成“学位课程培训费”缴费,但缴费状态仍显示“未缴费”,请点击按钮“确认缴费”,系统将再次进行缴费数据校验。
特别注意: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后即使缴费成功也无法安排考场,即无法参加本次学位课考试,且不予办理退费。
5、考试
申请考试人员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时到学院路校区参加考试,具体考场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注意:如申请人已通过资格审查且在5年有效期内,即:本次仅参加学位课考试,不参加资格审核,则无需预约资格审查办理时间,无需提前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网上报考并完成缴费后,直接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时到学院路校区参加考试即可。
6、注意事项
(1)考试专业学位课(4门)和公共学位课(思想政治理论)均根据命题范围命题,请考生下载命题范围进行复习。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不提供命题范围,请相关考生自行进行复习准备。
(2)考试题型一般为简答、论述或案例分析,部分科目包含名词解释(外语为翻译),考试方式均为闭卷。外语考试可以携带纸质外语词典。
(3)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时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电脑或其他书籍资料,严禁抄袭,严禁替考,违者考试成绩以零分计,情节严重者撤销其考试与学位申请资格。
6、成绩查询与异议处理
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另行通知。
六、特别提示
考虑到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工作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对档案材料的审查要求越来越严格、规范,自2019年下半年起,我校将为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申请人获得学位后,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转交工作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以前只有一份,由学校存档)。首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两份相关材料粘贴在《确认表》中;之前参加过现场资格审查者,可现场再领取一份《确认表》,按要求粘贴相关材料。
七、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相关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以下时间要求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审)至通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应不短于2年;
(2)自申硕资审之日起5年之内必须通过全部全国统考和校内课程考试(国家统考2门、学位课考试6门和各培训学院负责的培养方案内的其他课程考试);
(3)申请人自通过全部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的1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2、材料保存
《确认表》为申请人来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并获资格审查通过的唯一依据,也是通过全部考试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材料,申请人须妥善保存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向答辩学校提交。
3、相关网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板块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2.aspx?id=908ACB6209711A38
(2)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3)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考试管理系统(仅在学位课报考期间临时开放)
http://tdxl.cupl.edu.cn
(4)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微信公众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