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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预答辩管理”功能的通知

日期:2021-11-01    浏览:

各有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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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博士研究生预答辩信息管理工作,经前期设计开发、功能测试,现启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预答辩管理”功能,具体通知如下:

一、使用对象

所有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预答辩管理”功能向二级培养单位提交预答辩申请,下载打印纸质《预答辩申请表》,《预答辩申请表》经导师、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批准(签字、盖章)后方可安排预答辩工作。

二、时间要求

研究生院设置本学期预答辩总体工作截止时间(本学期末),各学院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预答辩结果录入工作,系统中“预答辩不通过”与未录入预答辩结果的研究生,下学期将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院管理端暂时不能设置博士生申请预答辩的时间段,博士研究生应根据学院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

三、三、窗体顶端

三、其他说明

1.本学期作为预答辩线下申请改线上申请的过渡期,学院如果已经完成预答辩申请工作,可不必通知博士研究生补线上申请流程,但预答辩结束后学院需录入预答辩结果。

2.《预答辩申请表》外,预答辩工作涉及的其他工作表格模板及表决票可在综合管理系统中下载,包括:《预答辩记录表》《预答辩意见书》《预答辩后修改审核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模板使用;《预答辩表决票》由各学院自行印制,加盖公章后使用。

3.系统后期开发计划:学院管理端增加“设置申请预答辩时间段”功能、增加“预答辩教师工作量”统计功能。

4.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学位办高老师(电话:8534)。


附件:“预答辩管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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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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