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9年1月8日会议审议,决定授予罗时贵等43人博士学位、王洋等441人硕士学位。请获得学位人员于2019年1月11日后到申请专业所在二级培养单位领取学位证书。
各单位须在确认学位获得人员已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学位授予登记表(包括照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及最终版学位论文以及相关纸质版材料和论文,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填报数据无误后,方可发放学位证书。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相关材料已由学位办统一审核,各单位直接发放证书即可。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