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7年12月19日会议审议,决定授予唐一力等37人博士学位、陈一鸣等450人硕士学位。请获得学位人员于2017年12月28日后到申请专业所在二级培养单位领取学位证书。
各单位须在确认学位获得人员已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学位授予登记表(包括照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及最终版学位论文以及相关纸质版材料和论文后,方可发放学位证书;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除提交前述材料之外,还须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所需材料,方可发放学位证书。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