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于2019年9月2日正式上课。现将在校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范围
本通知所指在校研究生包括基本学制内在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外学生)和所有延期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外学生)。
二、报到注册前须完成缴纳学费
在校研究生应缴纳足额学费(如学校安排住宿,还应缴纳足额住宿费),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每学期开学,研究生应当报到,但未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尚未根据规定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可于即日起点击如下链接进行缴费http://cwcwx.cupl.edu.cn/xysf/(由于财务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尽量于8月30日中午12:00前完成缴费),初次使用者可在以上链接点击下载查阅“使用说明”。
三、报到注册
(一)集中报到注册时间
2019年9月1日,8:30-17:00。
(二)集中报到注册方式
1.全体大陆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周开始授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延期在校):人脸识别报到注册。
2.港澳台外研究生(含延期在校):到科研楼A1101国际教育学院报到注册。
3.学期中开始第一次授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首次授课时到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报到注册。
4.各学院统一安排的京外实习(列入培养方案)研究生:返京后及时到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报到注册。
(三)人脸识别报到注册地点
1.学院路校区:教学楼501。
2.昌平校区:逸夫楼2075。
四、注意事项
(一)请假与暂缓注册
在校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的,应根据《中国政法大学请假离校办法》规定,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办理请假,并获得批准。请假须登录“智慧法大”→“学工系统”→“请假离校”办理。请假申请视同暂缓注册申请。
暂缓注册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4周。获准暂缓注册的研究生应当在被批准的暂缓期限内,及时到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完成注册手续。
(二)暂缓注册的正当事由
1.本人患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2.直系三代以内亲属病危、病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需持有关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须持有关部门证明;
4.《中国政法大学学生离校请假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41号)第十一条规定的毕业年级学生因联系工作原因离京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
5.《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出国修读办法》(法大发〔2014〕37号)第十一条规定的经研究生院批准的出国修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履行完成审批手续的,须履行请假手续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各二级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的京外实习(列入培养方案);
7.其他经二级培养单位批准,报学生处备案的正当事由。
(三)休学的研究生
研究生休学期满,应提出复学或继续休学的申请。复学申请获批后,到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报到注册。
(四)二级培养单位完成的注册
报到注册工作自9月2日起在二级培养单位进行。二级培养单位对研究生进行注册审核,通过注册审核的研究生,由二级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将研究生学籍状态记录为“已注册”。
符合以下条件的,二级培养单位可以代为注册:
1.参加各二级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的京外实习(列入培养方案),且实习不能于开学4周内结束的。
2.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相关条款,进行可以不办理休学的出境学习,且学校批准的回国报到日期在开学4周之后的。
研究生的学籍状态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记录的状态为准。
(五)无正当事由未注册人员的处理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于2019年10月15日之前,向研究生院报送《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情况》,填写《无正当事由未注册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经公示,无正当事由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学籍注册的研究生,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按退学处理。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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