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计划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招收研究生70名(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其中博士研究生20名、硕士研究生50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法律、翻译专业学位10名、学术学位各专业10名。港澳台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二、招生专业
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附件2)。
法律、翻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先录取后选导师的方式。考生报名时,只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导师组,不报考导师,通过考核被拟录取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三、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5.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和翻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2025年招收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报名流程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网上报名,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初试考试方式,按照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交真实报名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3月5日—3月11日。
2.报名网站: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具体事宜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但须提交应届生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三)报考点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报考点,并结合报考点支持的考试方式和考试情况选择考试方式(笔试或机考),报考点信息如下: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 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五、考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各报考点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或机考,复试由我校组织。
1.初试
初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上午8:45—12:00,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请咨询报考点或查询报考点网站通知。
考试科目: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统一考“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设有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三个模块。
2.复试
复试时间:2025年5月20日前,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网上通知。
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划定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应按学校要求来校参加复试考核。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前考生须按我校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学术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职业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组成。
六、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应届毕业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开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符合本章程报考条件中第2条要求的相应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者提供),录取资格无效。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
七、基本学制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
八、学费、奖学金
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硕士研究生:0.8万元/年;博士研究生:1.0万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法律(法学):1.5万元/年
翻 译:4万元/年。
金 融:6.9万元/年。
国际商务:5.4万元/年。
审 计:3.9万元/年。
新闻与传播:2万元/年。
国际中文教育:1.5万元/年。
3.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法律:学费暂定13.5万元/年,以最终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结果为准。
翻译:学费暂定6.0万元/年,以最终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结果为准。
4.中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5万元/年;研究生招生详情,详询中欧法学院或见学院网站说明:http://www.cesl.edu.cn/info/1104/5415.htm。
5.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请咨询我校国际教育学院。
九、住宿安排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超出基本学制的,学校不安排住宿;法律、翻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学生自行解决。
学校现有昌平区府学路(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 27 号)和海淀区学院路(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两个校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和中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第二学年的住宿地点为昌平校区,其余学年住宿地点为海淀校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欧法学院硕士生除外)的住宿地点为海淀校区。
学校可根据两校区办学条件、功能定位对住宿安排等进行调整,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毕业条件者可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信息发布等事项
1.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相关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yjsy.cupl.edu.cn
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2.各招生学院网站
教学机构:www.cupl.edu.cn/jxjg1.htm
科研机构:www.cupl.edu.cn/kxyj1.htm
3.其他事项
对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招生学院提出异议申请。对招生学院的答复或异议处理不服的考生,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网 址:http://yjsy.cupl.edu.cn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2.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010)58908240
网址:http://sis.cupl.edu.cn/
十三、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考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方的二维码予以关注,以便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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