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2013年培养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3-05-13    浏览:

为实施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该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三所院校著名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协同单位资深法官、检察官授课,培养具有司法文明素养,适合司法实践需要的高级法律人才。 一、培养目标 适应国家司法文明建设的迫切需求,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法治国家建设和司法实践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提升在司法文明领域的人才培养水平,扩大中国司法文明的世界影响。 具体要求: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法律职业伦理规范。 (二)吸收人类司法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培养掌握科学的司法理论、先进的司法制度、公正的司法运作和理性的司法文化的卓越司法精英;系统掌握司法职业所要求的司法理论知识与方法,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公正司法。 (三)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20名 专业名称:法律(非法学) 专业代码:035101 研究方向:司法文明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须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研招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提交报名信息前,要仔细核对“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关键信息。提交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上述三项信息均不允许修改。此时,考生若要修改,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详细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考点的相关通知。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网上报名编号。 (4)报考点通知携带的其他有关材料。 4.报考点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审查合格者采集图像信息。 5.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报考费不退。 6.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不能补报。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学院选择“证据科学研究院”,报考专业选择“法律(非法学)”,报考研究方向选择“法庭科学”,并务必在备注信息中注明“司法文明”。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司法文明”方向的复试、录取。 2.考生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一律不得更改。 3.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证书(或学生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之前去相关部门更正,并保存好相关证明备查。 4.网上报名时,填写“学历证书编号”的相关说明:学历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和应届本科结业考生暂不填写),请填写考生获最后学历(本科或专科层次)的学历证书编号,既毕业证书中的“学校编号”或“证书编号”。2001年之后的学历证书编号一般大于等于17位,最长18位。 5.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6.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准考证 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http://yz.chsi.com.cn)。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6日 初试地点:网上报名时所选报考点 初试科目: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② 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③ 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④ 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考试大纲:以上政治和外语为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联考专业基础和联考综合科目,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二)复试 复试时间: 2013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院路校区) 复试科目: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 命题范围: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 复 试 费:100元 六、健康检查 (一)时间和要求 考生在我校参加复试期间,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测。具体时间和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在名额范围内择优录取。 八、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与奖学金政策同当年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非法学)专业有关政策。 九、学习年限 法律硕士专业(司法文明方向)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全部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鉴定案例和毕业论文。 十、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法学专业课程主要有法律外语、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司法文明论、中国司法文明史,共27学分;专业必修课为中国司法制度基础理论、现代司法理念、司法社会学、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概论、司法职业伦理,共13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限选课)为刑事审判案例研究、案例指导制度研究、检察理论与平和司法、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检察实务案例研究、中国司法运作的理论与实践、环境司法的理论与实践、民事司法的理念与实务,共16学分;方向选修课10门自选,共4学分。论文6学分,专业期刊论著1篇,案例分析或论著1篇。 十一、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硕士生须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硕士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图文传真:010-58908074/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官方网站:http://gate.cupl.edu.cn/yzb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uplyzb (二)证据科学研究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908515 十三、本简章未尽事宜,参见《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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