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通知

日期:2024-10-03    浏览:

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含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及复试科目命题范围,详见附件)。有意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往)届毕业生,请认真查阅招生章程及其附录文件。现将主要调整内容说明如下:

一、招生学院、专业学习方式调整

新增招生专业方向及学习方式

1.法学院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增设“立法学”方向,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0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增设“港澳基本法”方向,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其他研究方向共用招生计划;军事法学专业增设“国家安全学”方向,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5名,原相关专业暂停招生。

2.纪检监察学院增设“纪检监察学”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0名。

3.外国语学院增设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招生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名。

4.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增设政府运行保障管理专业,根据学校一级学科招生改革方案,政府运行保障管理作为方向在公共管理学专业下招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名。

5.商学院国际商务专业增设“出口管制”方向,加强出口管制高层次人才培养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其他研究方向共用招生计划。

6.商学院金融专业、审计专业及国际商务专业新增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计划招生15名、15名、40名。

(二)调整援藏计划招生专业范围

援藏计划招生专业范围调整为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和数据法治研究院数据法学专业。

二、实施大类招生改革(即按一级学科招生)

为促进选拔优秀人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社会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实施“大类”招生改革。招生专业调整为一级学科,一级学科下设研究方向(原二级学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部分初试考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调整

部分学院对初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进行了调整,主要变化情况详见《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调整初试科目及命题范围的通知》,该通知介绍了主要变化情况,未收录全部变化之处,请考生认真查阅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四、住宿安排调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学院涉外律师项目和国际仲裁项目学生除外)入学后第一学年和中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第二学年的住宿地点为昌平校区,其余学年住宿地点为海淀校区;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地点为海淀校区。

说明

如遇国家或学校调整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或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根据政策要求对招生章程及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说明,请广大考生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2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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