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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23-05-19    浏览:

各位考生: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北京市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正式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下旬发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成绩及拟录取情况

查询网址:点此查询

二、核实通讯地址(531日前)

请拟录取考生于2023531日前上网核实本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定向就业单位等信息(点此核实),以便准确打印邮寄定向协议书、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逾期未核实信息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邮寄。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应根据本人毕业离校时间安排,填写准确可靠的通知书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三、提交现实表现(612日前)

为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要求办理“现实表现”(现实表现格式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并于2023612日之前通过EMS的方式邮寄到拟录取学院(各学院地址见附件2)。

四、非定向就业考生调转人事档案(815日前)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请持《调档函》(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平台下载,网址:http://zfyz.cupl.edu.cn/)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将全部人事档案通过EMS的方式邮寄到拟录取学院(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调档函或附件2)。我校接收人事档案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为2023815日。未按要求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注意:务必通过邮政系统EMS邮寄人事档案、现实表现或者定向协议书,不要使用其他快递,否则一律不予接收。

2.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下载《放弃录取或入学就读资格申请表》(点此下载),填表及办理流程见申请表底部说明。

3.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无法按时调取人事档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协议,造成取消拟录取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拟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已经过考生本人确认,未经我校允许,不得修改(特别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基本信息)。如考生在入学之前擅自修改个人信息,造成无法录取或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毕业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5.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协议等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相关疑问,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或各招生学院联系。

研招办咨询电话:010-58908070

各招生学院邮箱及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研招办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图书综合楼810室。邮政编码:100088

研招办邮箱:cuplyanzhao@163.com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pdf

 附件2 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人事档案邮寄地址.pdf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51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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