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人: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改革说明》、各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我校各相关学院已完成对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现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
二、办理准考证
3月初,申请人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进入复试的申请人于3月11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报考学院报到及办理准考证。
三、复试考核
各学院在“申请-考核”制的复试办法等方面有差别化的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本人报考学院制定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将于3月初在各相关学院网站公示,具体安排由报考学院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