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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实施博士生审核录取制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5-01-06    浏览:

各相关学院、相关导师

2015年度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正有序进行。为严肃纪律,确保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健康进行,实现阳光招生,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工作,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进行。

二、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审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审核录取工作。

三、考生所报导师及其他导师、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生或关系人宴请,不得接受任何礼金、礼品。

四、对考生的面试考察,在校内公开,全校师生可旁听。

五、对考生的面试考察,全程录像或录音。

六、校纪委、监察处对于录取全过程实施专项监督,并设置专门邮箱,接受举报。

监督电话:010-58909069,  邮箱:jjw@cupl.edu.cn

监察处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31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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