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教育部已于3月16日公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教育部研招网。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法学(专业代码0301开头)、法律硕士、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各专业进入复试的最低初试成绩要求见下表,生源充足的专业在此分数要求基础上进行提高,考生初试成绩除了满足下表分数线要求外,还要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方可进入复试。
学科、代码
| 政治、外语
| 业务课
| 总分
| 备注
|
法学
0301
| 60
| 90
| 355
| |
法律硕士
0351
| 55
| 90
| 350
| 报考中欧法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的考生除外。
|
政治学
0302
| 60、55
| 90
| 360
| 纪检监察学专业除外。
|
公共管理学
1204
| 60、55
| 90
| 360
| |
2、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3、报考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附件3。
4、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将于近日公布。
5、我校各专业统考拟招生计划见附件4。
二、复试
除以下说明外,其他学院(专业)复试时间为3月23日-26日:
1、商学院各专业、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预计3月27日之后)。
2、人文学院法治文化、法学理论、逻辑学复试时间为3月23日-26日,其他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预计3月27日之后)。
3、社会学院应用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复试时间为3月23日-26日,其他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预计3月27日之后)。
4、工商管理(MBA):复试时间请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
复试科目命题范围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相关内容。具体复试事宜请及时关注我校后续相关通知。
三、调剂
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目录、接收条件、接收程序将于明日发布,请关注。特别说明:
1.我校所有法学学术型专业(专业代码“0301”开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不接收初试报考外校考生调剂我校。
2.初试报考我校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全日制,且达到调剂条件者,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复试。
3.初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也未收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尽快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外校。
4.申请调剂外校的考生无需在我校办理任何盖章手续(招生学院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加分政策
(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生):能够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我校复试分数线公布起两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我校研招办,并传真身份证(正反面)、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可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可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在我校复试分数线公布起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材料经研招办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招生声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我校未与任何机构、公司或个人合作开展招生工作,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以免造成财产和精力损失。
六、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及监督电话:010-58908070/71
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专用监督电话(请勿咨询):010-58909069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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