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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及调转档案的通知

日期:2017-06-16    浏览: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的通知》(教民厅[2017]5号)要求,自2017年起,被我校拟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新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到教育部指定基础培训学校进行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定向协议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与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硕士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1.定向协议书于6月16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通过EMS寄发考生本人,请及时到定向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在职考生还需到定向单位)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为一式四份,骨干计划(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为一式五份。按协议要求由各方留存。

3.考生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前通过EMS将协议书回邮我校研招办。

回邮份数:两份(一份由研究生院留存、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回邮单位:校研招办,请勿寄到录取学院

回邮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8,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二、调转人事档案

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必须在入学报到之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请持《调档函》(复试时已发放)到就读学校或原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将全部人事档案通过EMS邮寄到拟录取学院。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调档函。人事档案未调入我校者,不予办理新生入学手续。骨干计划(在职)考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

三、转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

根据定向协议书的规定,按照《2017级新生报到须知》(随通知书寄发)相关要求办理。

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可转户口、党团组织关系。

骨干计划(在职)考生:不转户口,可转党团组织关系。

四、特别提示

1.务必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邮寄人事档案、定向协议书,不要使用其它快递方式,学校工作人员不负责取快递。

2.拟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已于2016年11月经过考生本人现场报名签字确认,未经我校允许,不得修改(特别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基本信息)。如考生在入学之前擅自修改个人信息,造成无法录取或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毕业等后果,责任自负。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7年6月16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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