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招生 > 内地硕士招生 > 复试录取 > 正文

关于发放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日期:2017-06-16    浏览: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6月16日开始发放。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包括《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一张(少数考生办卡失败,没有银行卡,名单见附件1)。

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为考生自取或EMS邮寄。现将发放录取通知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自取通知书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到昌平校区现场领取。

领取地点: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收发室。

领取时间:6月20日至6月23日,周二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注意事项:

1.录取通知书用EMS信封封装,按照“通知书序号”排序(该序号打印在信封地址标签最下方“备注”中)。考生可提前上网查询或现场根据名单查询通知书序号,以便现场查找录取通知书,查询链接见页面底部。

2.领取通知书时,领取人须在《领取登记表》中签字。

3.如需他人代领通知书,被委托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写委托书。

二、EMS邮寄通知书

除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录取通知书按考生本人填报的地址寄发,地址详见《关于2017年拟录取硕士生核对通信地址、定向单位等信息的通知》。(援藏计划考生[西藏单考]的录取通知书统一寄到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录取通知书于6月16日下午寄发,考生可凭“EMS单号”上网查询投递进度。对于无法投递的邮件,邮局将与收件人联系,协商领取、转寄事宜。如一周后仍未收到邮件,请上网查询投递进度、联系邮局或我校研招办。

三、暂不发放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名单

“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考生未按要求将“定向协议书”寄达我校研招办,录取通知书不予发放。相关考生务必于2017年6月26日之前将协议书通过EMS寄达校研招办,逾期后果自负。

四、关于放弃录取或入学资格

如考生因就业、出国或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或入学资格,请下载填写《放弃录取或入学就读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回我校研招办。银行卡不必寄回,可留用或自行注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定向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寄发,请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17年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及调转档案的通知》。

2.“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如人事档案尚未寄达(送达)录取学院,务必于入学报到前寄达,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3.EMS快递费由校方支付,考生领取通知书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4.录取通知书上印有条形码,请勿污损,以免造成入学报到时扫描障碍,影响办理报到手续。

六、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一号办公楼304)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8071

查询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通知书序号及EMS单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7年6月16日

附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