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书》,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
我校2015年拟录取统考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及《定向协议书》已于4月29日开始发放(不含MBA考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及定向协议发放方式
我校调档函及定向协议发放方式分为3种:考生自行来校领取(学院路校区或昌平校区)、邮政挂号信邮寄、顺丰快递(到付)。根据前期考生本人网上选择及我校相关规定,最终发放方式及邮寄地址请查询网址:http://yz.cupl.edu.cn/sstxdz_xiugai1/。
1.考生自行来校领取(请先上网查询调档函或协议存放校区)
(1)昌平校区领取地点: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收发室。凭身份证或学生证领取。
(2)学院路校区领取地点: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旧一号办公楼3层304研招办。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时间:5月4日至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4)如需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写委托书。
2.邮政挂号信或顺丰快递
除来校自取的考生外,其他考生调档函及定向协议书于今日寄发完毕。目前,“挂号信单号”及“快递单号”尚不能提供,待邮局及快递公司返回单号后,将发布在本通知的附件中,考生可凭单号上网查询信件投递进度。如长时间未收到信件,请及时联系当地邮政部门、顺丰快递公司或研招办。
温馨提示:邮政挂号信由校方支付资费。顺丰快递为到付,考生领取快件时请准备现金。
二、办理调档及定向协议盖章手续
1.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收到《调档函》后,请填写抬头(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及时持调档函到所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非应届生5月20日之前、应届生8月15日之前,以寄出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将全部“人事档案”寄送到拟录取学院,逾期不予接收。
2.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收到《定向协议》后,及时到定向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需到定向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办理盖章手续,并于5月20日之前寄送到拟录取学院,逾期不予接收。协议一式三份(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需回邮1份,单位和本人各留1份。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请参照第1条办理。少民骨干非在职考生协议一式四份、在职考生协议一式五份,办理完手续后,于5月20日之前回邮1份到拟录取学院。温馨提示:签订协议各方均需留存1份协议,另需将1份协议存入考生人事档案中,请考生自行联系相关部门。
4.全部拟录取考生均须提交“现实表现”(格式要求见附件1),尚未开具“显示表现”的考生请尽快办理,并于5月20日之前寄送到拟录取学院,逾期不予接收。
5.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无法按时调取人事档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协议,造成取消拟录取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各学院接收现实表现、人事档案、定向协议的详细地址见附件2。注意:邮寄档案、现实表现和定向协议,请使用机要或EMS,不要使用快递方式,以免丢失。
点击查询调档函(或协议)发放方式及寄送地址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5年5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