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纲要》,自2010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我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同时,学校将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MPA、MBA两个专业除外)。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MPA、MBA两个专业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
现将新生入学第一年享受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1、我校2013年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定向”和“委托培养”的考生除外)。
2、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并拟录取的考生,根据奖学金名额、拟录取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优先享受新生奖学金)
3、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定向生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定向生相关待遇。
二、新生奖学金的享受比例和金额
1、新生享受奖学金的比例为录取总人数的70%左右。
2、新生奖学金金额为首年学费金额(中欧法学院除外)。
三、其他
1、2013级中欧法学院新生奖学金分配方案见网址:http://www.cesl.edu.cn/idxsearchview.asp?id=2241
奖学金评比结果查询网址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