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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日期:2013-05-14    浏览: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复试分数线通知如下:

(1)中国政法大学复试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47分,总分不低于195分。不接收外校调剂。

报考我校,未满足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但满足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总分不低于167分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国家法官学院或国家检察官学院。

(2)与国家法官学院联合培养、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复试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总分不低于167分。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复试及录取相关事宜

一、复试报到

(一)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14:00-17:00,

复试报到地点:新一号学生公寓一层大厅。

注:我校证据科学研究院,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复试情况请咨询相应的招生单位。

(二)资格审查: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复试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表原件;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点击查看如何申请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获得电子注册备案表,须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于2月15日之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到研招办,认证办法请查看附件2)。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工作证。

5、复试通知书(点击下载)。

(三)现场交纳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

复试地点:复试报到时现场通知

(二)复试形式:口试

(三)复试内容:政治理论课和综合素质。

参考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原则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四、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五、外埠考生到校乘车路线:

1、北京站下车,乘环线地铁到西直门站,换乘438、375路等公共汽车到蓟门桥站下车。

2、北京西站下车,乘387路公共汽车到蓟门桥站下车。

附件2:

关于报考资格学历认证的说明

一、国内文凭

请考生复试报到时,务必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便进行学历资格审查。

可以通过“在线验证”的方法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如“在线验证”不成功,无法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于2月15日之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到研招办,逾期未递交认证报告者,取消录取资格。书面认证办法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

提示:(1)书面学历认证时间较长,正常为20个工作日内,军校学历时间会更长一些,请考生尽早进行。(2)请使用邮政系统EMS寄送。

其他相关链接:http://www.chsi.com.cn/xlrz/

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二、国外文凭

取得国外大学文凭的考生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三、研招办地址

寄送材料请使用邮政EMS。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邮编:100088

电话:010-58908070

凡报考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附件3:

有关申请调剂的联系方式

与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联合培养的法律硕士均接收调剂。

国家法官学院联系电话:唐老师 010-67559085

国家检察官学院联系电话:王老师010-61731271

朱老师 010-61719516、1352228855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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