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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日期:2017-12-18    浏览:

中国政法大学考点的考生: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3日开考。现将中国政法大学考点考生需要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还没下载准考证的考生务必尽快下载打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信息。

12月23日 上午08:30-11:30 思想政治或管理联考综合

12月23日 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4日 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4日 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准考证下载网址:http://yz.chsi.com.cn/

(二)考场分布

我校考场分布在学院路校区教学楼及昌平校区端升楼、致公楼(具体分布见图1)。建议考生考前去实地熟悉环境,制定合理时间安排。校园正在施工、车位紧张、请勿自驾车来考试。

学院路校区: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昌平校区: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

特别提示:切勿走错校区,提前规划乘车、住宿、就餐。

图1 中国政法大学考点考场分布图

(三)准备考试用品

1、证件: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2、文具: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准考证上注明可携带的其他用具(如:直尺、三角板、无编程、存储及查询功能的计算器等,详见准考证中相关说明)。

3、手表:考生可自行携带普通手表或其他计时器。考场内,不允许携带手机,不能佩戴智能手表或其他具有存储收发功能的手表。

注意:(1)我校考场配备时钟,供考生参考时间,考试开始及及结束时间以考点铃声为准。(2)胶水、胶棒不用带,我校考点提供密封条,供考生考后密封试卷。(3)我校考点提供草稿纸,考生不得使用自带纸张。

(四)考风考纪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见附件1)、认真阅读《考风考纪公告》(见附件2)。

教育部研招网诚信考研专题网址:http://yz.chsi.com.cn/yzzt/cxky2018

考生不要轻信某些机构或个人兜售的2018年考研真题或答案。切勿找人替考、购买无线电设备接收答案。国家加大了对作弊的惩处力度,相关案例:

1、北京首例考研替考入刑案件被公诉

http://yz.chsi.com.cn/kyzx/kydt/201601/20160113/1517127534.html

http://news.163.com/16/0113/02/BD668FDC00014AED.html

2、考研首例替考案 “枪手”均被判拘役一个月

http://finance.sina.com.cn/sf/news/2016-01-15/094317165.html

3、培训班老师帮找“枪手”替考获刑8个月:

http://yz.chsi.com.cn/kyzx/kydt/201608/20160812/1549003159.html

4、一培训公司负责人因组织考试作弊罪获刑

http://yz.chsi.com.cn/kyzx/kydt/201709/20170918/1629029068.html

二、考中注意事项

(五)开考前30分钟,考生才能进入考场(查验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当天,考生早晨和中午可在候考区避寒备考。

学院路校区侯考区:科研楼一层大厅、科研楼地下一层、地下二层教室。科研楼紧邻教学楼,在其北侧。

昌平校区候考区:环形阶梯教室(端升楼东侧)。

(六)考生要配合监考员查验身份,并在考生信息核对表上签字。按桌签指示就座。带好必要文具、准考证、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要放在桌内或随身携带,须放在教室前面的指定地点。

特别提示:

1、本考点部分考场将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入场” 试点,请考生按秩序排队验证入场。通过人脸识别后,仍需进行人工审核考生身份。

2、开考前,考生务必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包括关闭手机闹铃设定),放到教室前面,不能带在身上。开考后,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按考试违规进行相应处理。

3、考前、考中,准考证正反面都不要写字。

(七)发卷

开考前10分钟,开始发卷。领到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后,务必在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统考及联考科目还要贴条形码。

1、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各科都使用答题卡,每张答题卡上都要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现场发放);此外,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四个科目的答题卡上还要粘贴试卷类型条形码(从试题册首页揭下来)。

2、学校自命题科目(一人一袋独立包装的试题):使用答题纸,不用粘贴任何条形码。

现在还不能答题,这段时间可以阅读试卷、答题卡(纸)上的答题说明,检查下试卷是否清楚完整。

特别提示:不要忘了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试卷类型条形码。考生自己将试卷上粘贴的“试卷条形码”取下,粘贴在答题卡(选择题页)“试卷条形码”粘贴位置(非选择题页答题卡不需要粘贴试卷条形码)。

图4 考生信息码、试卷类型码粘贴示例

(八)开考

开考铃声响起,监考员宣布开考,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就不能进场考试了,千万不要迟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九)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

全国统考联考科目:考生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按顺序放在桌上。

自命题科目(一人一袋独立包装的试题):考生将试卷、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后骑缝签字(密封条由监考员发放)。

监考员逐个收取并清点试卷无误后,考生才能离开。

(十)离场

考生出考场后,快速并安静地离开。考场所在楼,中午和晚上都要封闭,不要在考场内逗留、休息或复习。

三、考后

(十一)公布初试成绩及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校的考生注意:初试成绩将在2月上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将在3月中旬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请咨询所报考单位。

法大研院网站:yjsy.cupl.edu.cn

法大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附件1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和试卷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附件2

考风考纪公告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3日至24日举行。中国政法大学考点设立学院路校区和昌平校区两个考区。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顺利,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遵守本人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诚实应试,绝不以身试法。不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及“试题答案”,不寻求“枪手”替考,不轻信社会培训机构的所谓“承诺”或“助考”。

三、遵守《考场规则》。进入考场后不要随身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手机、具有拍照、扫描或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

四、违规违纪或作弊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12月27日第二次修订)第七十九条、八十条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对于有“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抄袭他人答案”、“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等行为之一的组织或个人,将由相关部门给予取消成绩、停考1至3年、罚款、拘留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对违规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五、考风考纪监督举报

时间

校区

地点

电话

考试期间

学院路校区

考务办公室

(教学楼401)

010-58908426

昌平校区

考务办公室

(厚德楼303)

010-58909096/97

非考试期间

学院路校区

研究生院旧1号办公楼304研招办

010-58908070/7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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