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方便报考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及照相(以下简称“现场确认”),我院决定在昌平校区设立报名站。现将昌平校区现场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参加昌平校区现场确认的考生范围
1.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并准备在昌平校区参加考试的校外考生。
注意:
未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现场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无效。
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只能在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不能选择昌平校区。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为保证报名站现场良好的秩序,减少考生排队等候时间,减少人员大量聚集,现对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前来确认信息、照相。
1.时间
11月8日(周五)14:30—15:30报考法学院的考生。
11月8日(周五)15:30—17:30报考民商经济法学院的考生。
11月9日(周六)8:30—9:30报考刑事司法学院的考生。
11月9日(周六)9:30—10:30报考国际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的考生。
11月9日(周六)10:30—11:30报考以下学院、研究院或研究中心的考生:人文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法律硕士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中欧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人权研究院、证据科学研究院。
2.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大厅。
三、现场确认办理步骤
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务必亲自办理“报考资格审查”和“照相”两项手续,否则报名无效。
(一)报考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处,考生需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1)《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请提前核对报名信息,并在报名信息表的右下角签署姓名及日期)。网上报名期间,该表可在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其他证件无效)
(3)学历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或学生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4)户籍不在北京但在京工作的社会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工作证明”格式不限,须加盖公章,要求注明考生姓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5)推荐免试生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获得高职高专学历两年以上者携带专科毕业证书)。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2013年11月20日之前向我校出具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二)照相
考生持“报名信息表”到照相处进行照相,“报名信息表”留照相处保存。
注意:照相完毕后,现场确认结束。请考生迅速离开,不要逗留。
四、未在上述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至14日到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
五、关于学院路校区、昌平校区考试地点的选择
中国政法大学考点的考场分布在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和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只能在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不能选择昌平校区。
除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单独考试考生、管理类联考(MBA、MPA)考生外,我校尽量按照“考生在哪个校区参加现场确认,就在该校区参加考试”的原则安排考场。如果在学院路校区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准备在昌平校区参加考试,须在照相时申请登记。
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会根据两校区考场容量及考生人数统筹安排,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六、准考证
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名信息核对提示
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由于考生误填信息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核对信息时候,需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1.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上严格一致。(此外,往届生个人信息还须与毕业证书上保持一致。)如个人基本信息确系考生本人疏忽大意填写错误,现场确认时,可申请更改。考试方式、报考学院、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以及考试科目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
2.网上填写“学历证书编号”的相关说明:学历证书编号,请填写考生获最后学历(本科或专科层次)的学历证书编号,通常为毕业证书中的“学校编号”或“证书编号”。2001年之后的学历证书编号一般大于等于17位,最长18位。(应届本科结业填写结业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填写学历证书编号。)
3.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确保手机号码填写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报考费不退。
2.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不能补报。
3.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cupl.edu.cn)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