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中国政法大学考点(考点代码:1153)考生范围:
(一)北京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
(二)工作或户口在北京地区,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
(三)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管理类联考(MBA、MPA)、单独考试的考生;
(四)报考解放军艺术学院的考生;
(五)工作或户口在北京地区,报考外埠招生单位参加全国统考(不接收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专业和管理类联考的考生)、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考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发布的报名公告。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预报名(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2013年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可再进行更改。
(2)正式报名:10月10日网上报名正式开始。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
3.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名站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有关网上支付帮助信息,详见北京市网报公告)
4.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办理请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5.报名信息修改
报名成功后,考生应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以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
在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期间,考生可凭用户名、密码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一经确认提交,则不得更改。如需变更“报考点”、“报考单位”或“考试方式”,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的考生,逾期一律不能补报。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及办理事项:
(1)时间、地点: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在我校学院路校区报名站(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办理事项:报考点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考生确认报考信息、拍摄电子照相。
2.须携带证件或材料:
(1)报名信息校对表(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无效)。
(3)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埠招生单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京内工作单位或户口相关证明。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获得高职高专学历两年以上者携带专科毕业证书)。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2013年11月20日之前向我校出具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3.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4.未按规定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照相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的发放
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全国统考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5日。
六、考生可于2014年1月3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点了解考场安排情况。我校考场分布在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和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报考外埠院校考生考试地点在学院路校区,其余考生考试地点将根据我校考场容量及考生人数统筹安排,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