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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关于享受国家加分政策硕士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3-05-14    浏览: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参加我校2013年硕士考生,如符合上述加分条件,请于4月2日下午5点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58908070、50890807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旧一号办公楼304室)

研招办

2013年3月28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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