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推免复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接收推免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查询网址:点击查询复试成绩(各学院陆续公布)
推免生最终拟录取名单将于10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二、接收程序
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含通过夏令营录取推免生及本科直博生)务必按以下要求完成接收程序,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接收程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体流程为:推免生填报志愿->学校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受复试通知->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接受待录取通知。
1.填报申请志愿
被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务必于9月28日9:00前填报申请志愿。申请志愿务必与拟录取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保持一致。不一致者,不予进行后续接收程序。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于9月28日0:00开通)。
2、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我校将分批向正确填报申请志愿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我校“复试通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3、发送/接受待录取通知
我校将分批向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务必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未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完成接收程序的,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推免生,不予解锁。
拟录取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我校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接收函》。
三、招生计划
对于未完成的推免招生计划,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录取或继续开展二次接收推免生工作或将剩余计划转入统考招生计划。
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我校统考招生计划预计将于十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四、录取类别
我校将根据推免生网上填报的报考类别(或称为“就业类型”)确定录取类别。网上报名信息如无特殊情况,考生的报考类别均应选择“非定向就业”。
五、其他
1.已被我校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致电我校研招办申请复查。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