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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刘竹梅庭长畅谈《环境资源审判的现状与展望》——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课堂第四十四讲开讲

日期:2023-11-10    浏览:

2023年10月17日18点30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的“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第四十四讲在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0512教室举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一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刘竹梅主讲《环境资源审判的现状与展望》,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教授与谈。讲堂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肖宝兴主持。

刘竹梅庭长的演讲从五个方面展开。第一,从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数量及相关典型案例讲起,介绍了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现状。第二,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的理念。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保障生态环境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三是建立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包括全面准确适用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丰富完善裁判规则体系、充分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环境司法理念研究和依法适用国际条约规则。四是坚持系统保护,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第三,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应当做到5个坚持:坚持绿色发展,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辩证关系;坚持人民至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坚持最严法治,不断强化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底线意识;坚持系统治理,严格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科学路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团结凝聚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第四,从相关机制和裁判规则两个方面指出了环境资源审判领域还存在的问题。机制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重要性认识不足;理念没有树立;专业化能力不高;法律规则供给相对不足;“三合一”作用发挥不够及集中管辖有待科学合理。环境资源审判的裁判规则方面则存在环境资源案件范围界定不清;取证难、鉴定难;修复资金的使用;刑法量刑标准及行政罚金与刑事罚金“倒挂”等问题。第五,当前在环境资源审判中还需要关注民法典绿色原则的适用、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善良企业的注意义务及预防性诉讼的责任承担等问题。

在与谈环节,于文轩教授结合自身的研究对环境资源审判的诸多问题作出了精彩与谈,并分享了对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法典编纂等问题的感想。在交流环节,学生们踊跃提问,针对环境资源审判的范围划分、环境法典编撰、全流域环境司法协作协同机制等问题刘竹梅庭长都逐一作了解答。

肖宝兴对讲座进行简要总结。他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对我校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他指出,刘竹梅庭长从五个方面对环境资源审判的现状、问题及前景了系统、深刻的阐述。刘庭长的演讲高屋建瓴,视野开阔,指出了环境资源审判对于深化国际环境司法交流的重要性,对我们师生的研究工作具有相当的启发作用。于文轩教授的精彩发言进一步深化了大家对环境资源审判相关问题的理解和思考。他再次感谢刘竹梅庭长和于文轩教授对讲堂的大力支持和同学们的积极参与!

本次讲堂吸引了校内外的师生到场聆听,讲堂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肖琪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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