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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庆东检察官谈“冤假错案的理论与实务问题”——《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第26讲开讲

日期:2019-12-12    浏览:

11月5日晚18:30,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的《高级法官、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第二十六讲于海淀校区教学楼420教室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罗庆东以《冤假错案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为题演讲,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肖宝兴主持讲堂。

罗庆东检察官首先对 “冤假错案”的概念做了介绍。他认为,案件的逆向性和间接性、认知条件的受限性、认知技术的滞后性、认知对象的特殊性等因素导致实践中“冤假错案”的发生。他指出,冤假错案是政治术语、是社会现象,而无冤无狱是一种理想境界,我们应努力达到这种境界。

罗庆东检察官演讲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与冤假错案有关的理论问题,罗检察官解释,就“冤假错案的认定”上,学说有五种见解,分别是主观说、客观说、主客观统一说、程序违法说、双重标准说。第二部分探讨关于纠防冤假错案的国内外立法及司法实践情况。除了讲解国内外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对于冤假错案弥补及处理的方式,还就“冤假错案的信访”及“冤假错案的防范”做了特别的分析。第三部分探讨纠防冤假错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罗庆东检察官结合丰富的检察实务经验与长期的研究思考,对冤假错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认为造成冤假错案具有技术层面、操作层面、制度层面、观念层面和环境层面的原因,为了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应该尽力完善刑事司法制度,健全刑事司法机制以及提高刑事司法能力等方面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司法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

肖宝兴对讲堂做了简要总结。他指出,罗庆东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三个小时的精彩演讲全面深入权威地阐释了《冤假错案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罗厅长对冤假错案五种学说的概括阐述,带领座师生从不同角度认识了冤假错案的性质和成因,听了深受启发。罗厅长通过对近年来得到平反的代表性冤假错案的梳理回顾和分析讨论,让大家了解到纠防冤假错案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罗厅长对纠防冤假错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分析和提出的纠防冤假错案的改革建议等,充分展现了共和国一级高级检察官的智慧洞见和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坚定信念。罗厅长的整个演讲贯穿司法公平正义这一鲜明主题,理论深刻,案例丰富,语言生动,睿智幽默,富有思想和创见,让在座师生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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