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坊第二期活动于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09举行。此次研究生导师工作坊主题为“法学学位论文写作课程如何开设”。《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陈夏红、研究生院副院长李嵩、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朱利江、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李文、诉讼法学研究院教师胡思博、中欧法学院教师赵天书以及来自四大法学院的研究生代表黄军、王林叶、唐逸、谢梦婵出席了本次活动。工作坊由研究生院副院长李嵩主持。
首先李嵩介绍了研究生导师工作坊启动的目的以及本期研究生导师工作坊的主题。接着,陈夏红围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课程如何开设?”这个主题,展开近一个小时的分享。
陈夏红指出, 随着社会各界对学位论文质量的越来越关注,政府、高校、导师、学生乃至全社会,都陷入学位论文焦虑。但从学位论文写作主体的角度看,除中学阶段对议论文的接触外,并没有受过系统的学术写作训练,大学阶段没有专门的学术写作课程,而学生在认识上或者时间精力上也未对学位论文写作给予充分重视,甚至加上个别导师自身的局限和指导方式的问题等因素,导致学位论文整体质量参差不齐、隐患较多。陈夏红认为,必要的课程、系统的教育和适度的训练,可以让学生在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少走弯路,也能够极大减轻导师指导的工作量,为师生之间更良性的互动奠定基础,改善师生因为论文指导而可能互相抱怨、日益恶化的关系。对于法学学位论文写作课的内容与价值追求,陈夏红认为,应当从理念、伦理和规范三个方面,通过系统授课和必要训练,让学生对学术研究的过程和本质有深刻了解,掌握学术伦理的纪律要求,并将之内化在自觉且规范的学位论写作过程中。最后,陈夏红从课程设置、课时、规模、教材、频次以及师资等方面,对法学学位论文写作课程的开设提出了建议。
刘智慧表示法律硕士学院已经开设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课程,认为论文写作课程因为对象不同设计应有区别,最好根据本院对象设置课程。阅读对于论文写作也具有重要意义,阅读是与作者的沟通,目前学生的阅读量不够。法学论文写作课程也是培养学生发现并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应该设法激发学生通过法学论文写作表达自己思想的欲望。
胡思博认为论文写作需要创造性,创造性是个性化的培养。在法学学位论文与写作课程开设中需要做到个性化和共性化培养的结合。目前学生经常借由实习放松对论文的要求,但实习和论文并不脱节,要有问题意识,在有限的实践中发现问题。
李文介绍了自己教导学生写作论文的经验,给学生布置了为期为两个月的作业,通过浏览核心期刊、记录标题和摘要、总结和梳理记录内容发现最新最频繁最前沿的问题。李文老师表示我们学校的教师毕业于不同国家,各个国家的学习方式不同,统一对师资进行论文写作课程开设培训存在一定难度。
赵天书表示同学需要知道如何读书,帮助同学梳理经典著作的框架,带领同学读书很有必要性。
朱利江表示开设法学学位论文写作课程很有必要,根据自己的论文写作经验他认为写作论文还需要哲学知识的补养,在开设论文写作课程时最好加入哲学教师,让论文除了有骨架还有哲学思想。
随后各位与会同学也参与了其中的讨论,与老师交流了自己在论文写作中的困惑并提出了见解。
最后,陈夏红进行总结发言。他很感谢研究生院提供了一个平台供各位老师和同学就法学学位论文写作课程如何开设展开交流和讨论,并希望同学可以学会如何写作法学学位论文。
研究生导师工作坊是研究生院为落实《中国政法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生教育行动方案》,推进“强研创优”战略,推出的系列活动。研究生导师工作坊将结合基层教学组织例会制度、导师培训制度、学生服务体系,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组织导师和研究生围绕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瓶颈问题展开讨论,交流观点。同时,分享各专业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有益经验和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