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5会议室顺利召开。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人及来自15个二级培养单位的28名博士研究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位办主任毛洪涛主持。
首先,学位办公室负责人对《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相关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
随后,与会博士生轮流发言。他们对学校实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表示赞同,对《管理办法》的具体条款提出了若干建设性意见。会上,师生还就申请预答辩的条件、预答辩工作开展时间、预答辩委员会的组成、预答辩结果的使用和预答辩制度实施的时间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王振峰副院长总结讲话。他对与会博士生积极参与学校政策制定、畅所欲言提出宝贵意见表示感谢。他指出,博士学位论文从选题到完成是一个艰苦的过程,但作为可能是博士生整个学术生涯中最重要的学术成果,同时也是学校展示研究生培养成效的重要成果之一,值得学校和师生高度重视。学校实行预答辩制度不是要进行淘汰分流,而是希望通过发挥导师集体的指导作用,加强论文指导和质量把控,最终达到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目的。他表示,学校会充分考虑博士生提出的意见,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同时,欢迎博士生对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最后,他祝愿全体与会博士研究生学业顺利。
本次面向博士研究生征求意见会是继3月中旬“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2018-2019学年第3次会议”征求意见、面向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管理人员书面征求意见后的最后一次征求意见。《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完善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