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研究生院召开2025年专业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部署会。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审计、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三个参评专业学位授予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万青主持。
会上,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主任张鸿雁详细解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内容,并就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注意事项等进行了重点梳理。与会人员围绕评估工作具体指标和现阶段工作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万青强调了专项合格评估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参评学位授予点要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任务清单与完成时限;要全面梳理学位点建设成效,突出专业学位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培养特色;要以本次评估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学位点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她还要求专业学位办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评估工作按时保持完成。
2025年专业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部署会现场
本次评估工作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16号)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具体评估工作方案开展,评估内容包括培养方向和特色、招生选拔、师资队伍、课程教材、案例教学、科学研究、服务贡献、学术交流、学风建设、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旨在全面评估学位授予点是否达到并持续满足正在执行的学位授予点申请基本条件,是否保障了学位授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