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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法治精神,铸就心灵明灯——我校研究生赴十九中开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系列课程

日期:2024-12-12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和勉励语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我校与北京市第十九中学的战略合作协议,2024年12月11日下午,我校民商法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窦宇轩和叶诗粲前往北京市海淀区十九中进行普法宣讲活动。本次课堂的主题为物权与继承——解锁财富流转的法律智慧。

讲课伊始,窦宇轩同学从生活中的情景引入,逐步铺垫介绍背景知识,使物权的法学概念在细致的分析中逐渐轮廓清晰。在同学们开始对物权这个概念有一些具像化的了解后,窦宇轩同学详述物权的包括物权的外延和内涵、物权在整个民法体系中的定位,物权的价值和意义等,给同学们提供从法律切入观察身边的独特视角

窦宇轩同学运用了若干生动案例探索法条与现实生活的关联:通过一物二卖明确了物权的绝对性特征和债权的相对性特征,使同学们有了物债二分的基本框架;随后,又通过有关善意取得案例,明确所有权的追即效力和其例外;有关遗产继承权的案件更是激发了同学们的好奇心和想象力。

课后,同学们对于课上产生的问题积极反馈,其中有些同学对先占取得的对象如何界定产生了疑问,窦宇轩同学和同学们围绕着遗失物和无主物的区别,分别从丢失钱包、放在地上的钱等不同的例子展开讨论,使同学们进一步巩固在本节课学到的知识。

 

 

课后感想:

 

本次物权法和继承法的授课经历,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所起到的基石作用。物权法为民事主体对物的直接支配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而继承法则确保了个人财产能够在家庭和社会中实现有序、公平的传承。

在授课过程中,十九中的同学们展现出了极大的学习热情和探究精神。他们对法律条文的深入剖析和精彩纷呈的案例讨论,不仅让我看到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作为法律知识传播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次授课让我深感法律教育的意义深远,我将继续努力,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

 

———物权与继承课堂小组成员 窦宇轩

 

参与十九中的普法教育活动让我深刻的认识到,法学教育和法治思想需要紧密的和代表祖国未来的年轻学生联系在一起。在上课的过程中我惊喜的发现,十九中的同学们不只有学习法学的热情和兴趣,更在分析问题时展现出了具有优秀法律人潜质的法感情。同学们踊跃的将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在解释生活,分析问题,维护自身权益的各个方面,使我倍感鼓舞。

法具有定分止争的作用,也正是社会秩序的核心,社会运行的精魄。作为一名接受法学教育的高校学子,这次经历在未来也必将鼓舞着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深入钻研法学知识,将自身所学更好的传递给人民群众。

———物权与继承课堂小组成员 叶诗粲

                               图片与供稿 叶诗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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