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研究生院组织编写的《中国政法大学学术规范与学术诚信》,向我校全体2016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发放完毕。至此,我校2016年度研究生学风建设及学术道德宣讲教育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研究生院自2011年起,每年针对新入学研究生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并放发宣讲读本,今年是这项工作开展的第六个年头。研究生院组织编撰《中国政法大学学术规范与学术诚信读本》,自2011年起,每年不断修订、完善。读本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相关指导性文件,也选取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等规范文本,以及《学术规范研究的若干问题》、《学术引用伦理十诫》等经典文章,使这份读本成为集理论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的分量十足的学位论文写作的帮手,受到了研究生的广泛好评。在2016年的宣讲读本中,马怀德副校长欣然作序,要求研究生认真对待学术规范,鼓励他们成为令人尊敬的学术人。
2016年11月19日晚,由研究生院主办的“学术规范、学术诚信与论文写作”系列讲座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地下103拉开帷幕。该系列讲座共8场,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及我校知名教授等组成阵容强大的宣讲团队,分别通过不同主题和角度,为不同学院的2016级研究生讲授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及论文写作方法。专家在讲座中强调了学术道德、学术创新在研究生三年学习期间的重要性,有的就如何进行学术论文写作,如选题、材料搜集、学术创新等向同学们传授了具体方法,并就学术规范中如署名、学术征引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有的还向同学们推荐了关于论文写作及学术规范的阅读书目。
在新入学研究生中开展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活动,对我校研究生养成自觉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对培养新入学研究生养成诚信的科研品格,从而提高我校研究生整体学术道德水平及研究生论文整体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认真对待学术规范
马怀德
《孟子·离娄上》云:“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规范是保证人类社会秩序的基本要素。“君子言有坛宇,行有防表”,不仅日常生活要遵守规范,学术研究更应恪守学术规范,研究生不能当学术的“搬运工”,而应当思考如何做一名真正的“学术人”。
现在论文发表的越来越多,学术规范问题也越发严重。学校、学院、导师的重要职责就是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不仅要进行专业学科教育,更应当重视伦理教育,甚至后者更为重要,这才是确保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
在课堂上,我们常常向学生强调,要重视学术诚信。只有真正了解和体会学术诚信的内涵,才有可能实现知识传承和学术进步。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希特在其著作《论学者的使命》中曾说,“学者应当成为他的时代道德最好的人,他应当代表他的时代可能达到的道德最高水平”。学术诚信也就是普通伦理在学术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所谓诚信,诚者指的是做学术的人要内诚于心,外显于行,实事求是,是对自身道德的要求。信则是指学术主体要讲信用,保证信誉,不可失信于他人,体现的是主体对他人、社会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作为一种道德准则,这不仅要求学者应当以社会大众的利益为重,并且对学术也要求其追求精细性和准确性。在我们的学术教育培养机制上,本科生只能说是入门,研究生才能勉强说是做学问的起点,这就更凸显了学术诚信的重要性。研究生作为学术事业的接班人,要想开创自己的学术事业,不仅需要才华和技能,学术诚信的保证,可能是更重要的航灯。
高校是人才培养、知识传播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更应当承担起发扬社会文明以及传播人类道德的重任。而学风浮躁、学术不端,不仅是学术界的一股戾气,影响着成长中的莘莘学子,更是对社会道德大环境的破坏,影响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正因为如此,学术伦理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学术诚信的载体,学术规范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学术诚信是规范的内核,也是规范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若不强调学术诚信,学术规范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规范本身是对学术主体的引导和调节,甚至是预示和警告。
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是人类先进文化的载体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我们应当具备学术人应有的自重,自尊以及自觉,更要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学术精神,有“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思想觉悟,才可能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学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