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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普法助成长——我校研究生赴十九中青少年法治教育系列课堂继续推进

日期:2024-04-07    浏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中学生健康成长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落实我校与北京市第十九中的战略合作协议,202443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佳雨和郜诗蓓赴北京市第十九中学,以辩护与代理”为题与同学们展开线下分享交流。

在课堂上,主讲同学刘佳雨首先通过介绍电梯吸烟猝死案等典型案例,提出关于辩护和代理的课前小问题,引导学生们思考辩护和代理在主体、性质方面的区别进而帮助各位同学清晰地区别辩护和代理的基本概念。其次,刘佳雨同学分别对辩护制度和代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既从辩论的种类、辩护人的范围及人数、辩护人的权利及义务等多方面诠释了辩护制度的内涵,又着眼于民事代理与刑事代理的差异,廓清了代理制度在不同情形下的适用方式。最后,刘佳雨同学在讲解中结合《第二十条》、《守护解放西》的故事情节,将法律、生活与社会热点紧密相连,使讲解更加通俗易懂、生动形象,为同学们呈现了一场关于正义、道德和法律的深刻思考。

在课堂的尾声,同学们积极表达了自己的感想,纷纷表示通过本次讲解辩护与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有了大致了解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未来,我校将继续开展多形式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推进普法宣讲工作走深走实,将法治教育融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以普法宣传助力法治校园建设。

课后感想

非常感谢能够获得走进十九中参与普法宣讲的机会,在与各位同学的现场互动中,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大家对这门课程的兴趣与热情,也希望本次宣讲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了我国的辩护和代理制度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更是重点所在,今后我将更加主动地投身法治实践,积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刘佳雨

非常荣幸能够走进十九中参与本次普法宣讲活动,本次活动的开展既丰富了宣讲团的普法实践经验,也帮助在场中学生了解了辩护与代理的基础知识,增强了各位同学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未来我将继续发挥专业特长,积极投身于普法宣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展示法大学子的责任和担当。

——郜诗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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