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6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定于2016年6月30日上午8:00—11:30在学院路校区新1号楼广场举行。因学院路校区处于滚动开发阶段,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不再统一组织毕业合影,请各学院自行安排。现将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学院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一、毕业典礼
(一)典礼时间:6月30日上午
7:30全体参加人员在广场集合。
7:45全体参加人员在指定区域排队站立完毕(各学院站队分布图见附件1)。
8:00典礼正式开始。
(二)典礼地点:新1号楼广场
(三)参加典礼人员
1.2016届全体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2.校领导、终身教授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3.各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及硕士生导师代表;
4.学生家长。
二、学位授予仪式
毕业典礼结束后随即进行学位授予仪式,首先进行硕士学位授予仪式,然后进行博士学位颁授仪式,学位授予仪式以院为单位。
1.硕士颁授顺序
民商经济法学院→人权研究院→比较法学研究院→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人文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儒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学院→中欧法学院→商学院
2.博士颁授顺序
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人权研究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中欧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儒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
三、毕业系列留念活动
(一)拍摄标准学位照
为了给每一位毕业研究生留下自己顺利完成学业的见证,研究生院决定为全体2016届毕业研究生免费拍摄个人标准学位照。
1.时间:6月23日—25日13:30—16:30。
2.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11、112教室。
3.领取:标准学位照将与学位授予照片一起发放到各个学院。
4.注意事项:请穿着学位服并携带学生证或有效证明。
(二)发放学位授予照片
进行学位授予时,每位学生都有一张与授予校领导的合影照片,作为毕业礼物送给学生。请各学院将于7月1日下午14:00—16:00在旧1号楼302室领取授予仪式照片及标准学位照。
四、各学院的职责
(一)学生的通知工作
请各相关学院将本通知内容及时通知全体应参加人员。
1.2016届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
2.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生由法律硕士学院负责通知;
3.公共管理硕士由MPA教育中心负责通知;
4.工商管理硕士由MBA教育中心负责通知;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由其办班学院负责通知;
6.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通知;
7.本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及硕士生导师代表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二)证书(含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1.证书照片粘贴工作
本次证书照片粘贴工作由各学院协助研究生院培养办、学位办完成,请各学院至少指派一名负责研究生工作的教师参与照片粘贴工作。应届学历毕业生照片由培养办提供,往届学历毕业生及非学历毕业生照片由各学院提供。粘贴时间定于6月21日,地点为研究生院会议室(旧1号楼301室和302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8:00—10:00,法律硕士学院、国际法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儒学院、社会学院、人权研究院、证据科学研究院;
(2)10:00—12:00,民商经济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含MPA教育中心)、比较法学研究院;
(3)14:00—16:30,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中欧法学院、商学院(含MBA教育中心)。
2.学位授予证明、学位授予决定发放工作
学位授予证明、学位授予决定将于6月28日14:30—16:30在旧1号楼319办公室向各学院发放,请各学院按时领取。
3.证书发放安排
6月28日14:30—15:30在以下地点领取:综合科研楼A段一层大厅领取证书封皮;旧1号楼319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芯;旧1号楼317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芯;旧1号楼316办公室领取结业证书芯。
(三)学位服的发放、领取及交还工作
1.学位服领取负责人的确定
各学院按导师服、博士学位服、硕士学位服分类统计好数量,并确定学位服领取负责老师及联系方式,于6月16日下午15:00之前将纸质版一份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旧1号楼307办公室,送交名单表格见附件2),由该负责人统一领取和归还学位服及导师服。
2.学位服发放及回收方式
(1)学位服公司负责学位服的发放与归还,各学院由指定负责老师领取与回收。学院将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含留学生)的学位服直接发放给本人。在职专业学位生的学位服由学院向学生收取每套200元的押金,学生归还学位服时若无缺损,退还押金。
学位服公司联系人:迟广磊;联系方式:18201108031
(2)同等学力人员,可于典礼当天7:00-7:30到新1号楼C101教室缴纳押金(每套200元),领取学位服,并于当日下午15:00-15:30归还至新1号楼C101教室。
3.时间、地点要求
(1)学位服发放时间为6月22日下午14:30—16:30,其中,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及法律硕士学院领取时间为14:30-15:30,其余学院领取时间为15:30-16:30。
(2)学位服归还时间为6月30日下午14:30—16:30。
(3)学位服发放与归还地点为综合科研楼AB段之间的过道。(停车场正对面)
注:如有学生购买学位服,按每套120元收取,有丢失或缺损,按价进行赔偿,各学院将相应的费用交学位服公司。
4.领取学位服后,请各学院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见附件3)指导学生穿用。
(四)典礼负责人的指定工作
各学院应指派专门的老师参加典礼,负责本次活动(有博士生参加毕业典礼和授予仪式的还应指定博士生负责人),并将负责人名单纸质版一份(见附件4)于6月20日之前报研究生院综合科(旧1号楼323办公室)。
(五)毕业典礼紧急预案
若遇典礼当天天气为阴雨天,毕业典礼及授予仪式仍照常进行。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参加典礼的人员,自备雨具。
五、学生注意事项
1.典礼集合时间为7:30,请大家务必按时集合以院为单位站队。
2.学生典礼当天的着装要求:内着正装,外着学位服(流苏在右前侧),随身携带证书封皮,其中博士还务必携带学位证书内芯。
3.接受颁授时,学生拿着证书上台交给颁授校领导,校领导授予后,转身手持证书拍照,拍照后立即退场。
4.学位授予照片以院为单位进行发放,参加学位授予时一定要以院为单位进行拍照,脱离本院的学生不得单独另行补拍。
5.标准学位照将发放到各个学院,请大家关注。
毕业典礼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每个研究生学习生涯中的一件大事。而今年我校毕业研究生人数众多,校内硬件设施相对有限,给典礼活动带来了很大不便。请各学院对典礼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以大局为重,服从学校的整体安排,做好组织工作。同时做好本院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典礼活动期间讲文明,守礼仪,确保典礼活动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鹏昊,朱琳
联系电话:58908055,58908060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