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在学院路校区召开,会议由马怀德副校长主持,研究生院、人事处、各相关学院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精神,以我校博士后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导向,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定位及人事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及培养管理以及经费和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会议认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事管理应纳入学校师资管理范围,按政策发放补贴并进行社会保障,其职称评定由人事处制定政策;提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行研究的同时,应承担部分授课任务。
会议提出,为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在我校人才引进中的重要作用,自2016年起招收师资博士后,对博士后留校任教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使博士后群体成为我校师资队伍人才储备库。
关于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任职资格和权责,会议提出,应参照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条件,教师离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不满一年的导师不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合作导师应提供专门经费用于博士后,学校对博士后合作导师提供一定的指导费用。
会议还就博士后人员短期国内外学术交流、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周转用房的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研究。
此外,研究生院还向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2016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的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