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综合改革探索研究生培养模式
——我校开展“国际事务高端法律硕士研究生”特色培养项目
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的重要精神,扎实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培养通晓国际法律规则,能够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端法律人才,我校于2015年9月启动“国际事务高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特色培养项目。
为了推进这一特色培养项目,研究生院与法律硕士学院、国际法学院共同制定了专门培养方案和选拔办法,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国际事务高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特色培养项目通过校内聘任、外专渠道聘任和联合培养单位聘任等方式,聘任10名校内教授、2名外教和20名兼职导师承担该项目教学、培养任务,与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和4个涉外律师事务所设立联合培养基地,承担联合培养工作。目前为所有学生配备了校内外合作导师。
参加该项目的学生是在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中,通过考察第一学年学习成绩,重点考察英语水平和综合学习能力等素质等方面,公开选拔了20名学生进行特色培养。该项目注重在遵循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强调课程设置的特色化与培养方式的特色化。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方法上,采取了双语教学和研讨交流的方式,在内容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学生在学术训练中掌握法律知识和方法,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形成法学思维,提升实际运用能力。经过一学期的培养,学生的法律英语表达与应用能力明显增强,法律思维意识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提高,取得了良好的培养效果。
在专业方面,注重围绕培养学生掌握专门法律知识、通晓国际关系与国际规则、掌握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沟通技巧、谈判技巧和诉讼技巧,并具有服务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战略意识和国际视野,开设了专业方向课程和实务课程。
该项目作为我校获批的“教育部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重要内容,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整合国际合作资源,加强该项目的国际化程度。